0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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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关于统计上报困难党员信息的通知
作者:
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高新区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根据西安市委组织部市组便字【2014】246号通知要求,高新区党工委办开展困难党员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标准
根据市相关文件规定,困难党员界定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65元且未纳入低保的、因病因灾返贫的困难党员。
二、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认真排查。各基层党组织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困难党员界定标准,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2、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困难党员名单由各基层党组织开会讨论确定,并通过一定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报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
3、严格时间要求。申报表书面版加盖党组织印章后于2014年11月5日前报党群工作部,电子版统一发至企业邮箱mulaiyan@xahqjt.cn。联系电话:82628892。
党群工作部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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