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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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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资格复审通告
作者:
广大高新区参保群众:
为保障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医疗待遇及时享受,按照《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相关业务标准的通知》(市医保发〔2025〕19号)文件要求,现就门诊慢性病复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复审范围
门诊慢性病实行两年一次复审,申报范围为2024年及以前年度经资格认定及复审认定通过的,现正常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
复审病种
本年度慢性病复审共10个病种。
1.复审病种范围及待遇7个病种:甲状腺功能异常(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癫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原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毒性肝炎(原慢性活动性肝炎)、肺结核活动期(原肺结核(耐多药))、耐药性结核病、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在认定通过后,待遇享受期为两年,到期按规定参加复审。
2.不再新增保障对象的病种3个病种:紫癜性肾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巨趾症,按照文件规定不再纳入新的保障对象,已享受保障人员,继续按原政策两年一次复审。
复审资料
1.《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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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来两次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病历或住院病例复印件,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及继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
复审时间及方式
1.复审资料提交阶段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30日,需复审参保慢性病患者,将复审资料就近递交到所属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站及分中心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2.资格认定及系统录入阶段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
1.上述门诊慢性病病种需两年复审1次,复审病种通过后待遇享受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不再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
3.因慢性病病种范围调整,不在以上复审病种范围的,不纳入复审;
4.复审结果可于2025年12月31日后登录“陕西医保小程序”线上查询慢病备案信息,也可通过就近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站及分中心线下查看慢病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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